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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組織開展2023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

發布時(shí)間:2023-08-09 浏覽數:262
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,組織開展2023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。本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包括綠色工廠、綠色工業園區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,滿足申報條件的(de)企業或園區按照自願的(de)原則,選擇具備相應能力的(de)第三方機構對照相關标準進行評價。省級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“優中選優、甯缺毋濫”的(de)原則,在(zài)第三方機構評價結果基礎上(shàng)遴選推薦,推薦的(de)企業或園區原則上(shàng)應納入省級綠色制造名單。

 

關于(yú)開展2023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(de)通知

 
 

工信廳節函〔2023〕202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主管部門:

 
  爲(wéi / wèi)貫徹落實《“十四五”工業綠色發展規劃》《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》,持續完善綠色制造和(hé / huò)服務體系,推進工業綠色發展,助力工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,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 
一(yī / yì /yí)、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
 
 

 

  本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包括綠色工廠、綠色工業園區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,滿足申報條件的(de)企業或園區按照自願的(de)原則,選擇具備相應能力的(de)第三方機構對照相關标準進行評價。省級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“優中選優、甯缺毋濫”的(de)原則,在(zài)第三方機構評價結果基礎上(shàng)遴選推薦,推薦的(de)企業或園區原則上(shàng)應納入省級綠色制造名單。
 
 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(de),不(bù)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:未正常經營生産的(de);發生安全(含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)、質量、環境污染等事故以(yǐ)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爲(wéi / wèi)的(de)(以(yǐ)“信用中國(guó)”和(hé / huò)“國(guó)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爲(wéi / wèi)準);被動态調整出(chū)綠色制造名單的(de);在(zài)國(guó)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(zài)嚴重問題的(de);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(yào / yāo)求完成整改的(de);失信被執行人(rén)等。
 
二、具體要(yào / yāo)求
 
 

 

  (一(yī / yì /yí))綠色工廠
 
  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标準的(de)(可登錄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),按照行業标準要(yào / yāo)求進行評價,其他(tā)行業按照《綠色工廠評價通則》(GB/T36132-2018)進行評價。爲(wéi / wèi)發揮綠色工廠節能降碳引領作用,重點用能行業優先推薦能效水平達到(dào)《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标杆水平和(hé / huò)基準水平(2023年版)》(發改産業〔2023〕723号)、《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标杆水平和(hé / huò)基準水平(2022年版)》(發改運行〔2022〕559号)标杆水平的(de)工廠,其他(tā)行業優先推薦達到(dào)相應國(guó)家能源消耗限額标準先進值的(de)工廠。
 
  (二)綠色工業園區
 
  參照綠色工業園區評價有關要(yào / yāo)求進行評價,推薦的(de)綠色工業園區是(shì)以(yǐ)産品制造和(hé / huò)能源供給爲(wéi / wèi)主要(yào / yāo)功能、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%、具有法定邊界和(hé / huò)範圍、具備統一(yī / yì /yí)管理機構的(de)省級及以(yǐ)上(shàng)工業園區,鼓勵國(guó)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。各地(dì / de)區要(yào / yāo)組織工業基礎好、基礎設施完善、綠色制造水平高的(de)工業園區進行申報,優先推薦綠色工廠數量多的(de)工業園區。
 
  (三)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
 
  電子(zǐ)電器、機械、汽車等3個(gè)行業企業,根據“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标體系”(可登錄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)進行評價,其他(tā)行業按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有關要(yào / yāo)求進行評價。各地(dì / de)區要(yào / yāo)組織汽車、機械、電子(zǐ)、紡織、通信等行業影響力大(dà)、經營實力雄厚、産業鏈完整、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、在(zài)産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(de)鏈主企業進行申報,優先推薦供應商中綠色工廠數量衆多的(de)龍頭企業,優先支持汽車産品生産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。
 
  (四)第三方評價機構
 
  第三方評價機構要(yào / yāo)按照《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(yào / yāo)求》開展工作,參照相關模闆要(yào / yāo)求編制評價報告,對評價報告内容和(hé / huò)結果的(de)真實性和(hé / huò)準确性負責。經查實評價過程存在(zài)弄虛作假或故意隐瞞受評價方問題的(de)評價機構列入黑名單,三年内不(bù)予采信其所出(chū)具的(de)評價結果。爲(wéi / wèi)提高評價質量,同一(yī / yì /yí)法人(rén)的(de)評價機構開展的(de)本批次綠色制造名單評價項目(包括綠色工廠、綠色工業園區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)總計不(bù)得超過15項。
 
三、工作要(yào / yāo)求
 
 

 

  各地(dì / de)區綠色工廠的(de)推薦數量将按照規模以(yǐ)上(shàng)工業企業數量和(hé / huò)梯度培育體系建設情況等因素綜合确定,綠色工業園區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名額不(bù)限。省級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主管部門在(zài)充分征求當地(dì / de)生态環境、應急管理、市場監管等部門意見後确定推薦名單,于(yú)2023年9月5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台(https://green.miit.gov.cn,以(yǐ)下簡稱管理平台)報送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(節能與綜合利用司)。我部将組織專家對推薦名單進行評審,按照優中選優、示範引領原則确定拟入圍名單,向社會公示,按程序發布《2023年度綠色制造名單》。
 
  參與綠色制造評價工作的(de)第三方機構,請于(yú)2023年8月15日前登錄管理平台填報“評價機構年度工作情況”,并報送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(節能與綜合利用司)。
 
  附件:
  1.省級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彙總表
  2.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(yào / yāo)求
  3.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要(yào / yāo)求
  4.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(yào / yāo)求
 

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辦公廳

2023年7月2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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